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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我一次的戀愛。
如果愛必須如此痛苦,
那麼我寧可不再戀愛。
藏住我的臉、
蓋住我的影子、
選擇不起眼的衣服......
不受注目,
沒人注意我的存在,
縱使寂寞,但,起碼不會被討厭。
沒人發現也無所謂,
擁有一點點的朋友,
封閉沒人打擾的生活。
只要這樣,緩慢的,一天度過一天。
沒有意義,沒有對象,也無所謂。
我只得到一個結論,原來永遠並非不會變,
和愛等於受傷害,這兩件事。
所以,沒有深深地、癡癡地愛,就不會受傷害。
不用再被牽制,不用再把心分給別人一半,再被踐踏。
那樣的令人覺得自己多餘,
話說不出,連回憶,都不堪。
如果這樣孤獨就能不必再痛苦,
那,我想我是對的。
只是,現在我也發覺了......
我───
永遠無法由此獲得幸福。
知道嗎,女人。
你該清醒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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